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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买了一辆小汽车,按照10年来折旧,这样税务上允许吗?汇缴需要纳税调整吗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2-03-16 15:24:05浏览次数:1063次

问题:

老师,我们公司买了一辆汽车,老板说是按照10年来折旧,这样税务上允许吗?汇缴需要纳税调整吗?

回答:

税务上允许的,只要是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就可以,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视同会计与税法无差异,不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减。

参考政策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参考政策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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