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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当家财税提醒您 | 3月征期截至3月17日,这些财税新政不容错过!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25-03-06 11:40:10浏览次数:148次

三月,春风轻拂

万物复苏

征期如期而至

昆山小当家财税提醒您

本月征期至17日

建议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错峰完成申报!

01日-17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01日-25日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01日-31日

申报缴纳2025年度车船税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4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2024年度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26日起施行。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24年度综合所得个税汇算申报预约功能于2025年2月21日开通,纳税人如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21日起(每日6:00-22:00)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自2025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信息数据归集服务。纳税人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的用途确认。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信息数据用途确认时,需要填报对应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3号)规定,自2025年1月27日起,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企业或者个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企业可以选择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全流程网上办,或者选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可以选择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全流程网上办,或者选择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六、《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规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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